人不可貌相

每天都有新的學習。
所幸的是今天不用吃零蛋,但更可貴的是學習到人不可貌相。

受訓第一天的時候,R主任就教我們 Law of Average (平均法)。簡而言之,你只要持之以恒就必定能在人海茫茫中找到你要的人事物。(說是簡單,身體力行的時候真的很要命!呵呵呵…)

其中有兩種態度會妨礙我們找到對的人事物。
首先是“以貌取人”;第二是“其身不正”。

今天我看見一位先生坐在一旁。衣著沒有很光鮮,身邊有位貌似課工的朋友。沒有同事向他籌款。我心里念了幾句,“不要以貌取人。不要以貌取人… …” 匆匆 ‘茫茫’ 走上前,沒想到他不多問就簽約了。細察之下才知道是為老板… …

不光是工作的時候。我想,我們眼前玫瑰色的眼睛很容易就會妨礙我們去發現事實和真相。回想過去這幾天所簽下的單(不用想很久,因為才三四張而已。哈哈哈… …)其實,很多時候認捐者不一定是富有的人或衣著光鮮的人。我甚至在街上遇到教會長老級的人也未必愿意停下腳步。

有時候,有心人真的需要鍥而不舍的精神才會找到的。

朋友,不管是行銷或感情路上。希望這個小小的經歷可以和你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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